根据《南平市2026年
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,现将笔试成绩加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加分对象及条件
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、“三支一扶”计划、服务社区计划、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(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)等服务基层项目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士兵、退役运动员中,符合《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<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>的通知》(闽人发〔2006〕10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“三支一扶”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》(闽人发〔2009〕221号)等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。
二、申报时间及方式
请于2026年4月27日8:00—4月29日17:00登录福建就业网首页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”模块(www.fj99.org.cn),在“个人中心”—“最新报考详情”中对应的报考岗位,点击“加分申请”按钮,选择对应的加分项目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三、申报材料
1. 身份证正反面;
2.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证书。当年服务基层项目行将期满的考生(应于2026年12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),须提供其所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。即:①“三支一扶”计划由当地县(市、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;②志愿服务西部计划、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(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)由当地团县(市、区)委出具;③服务社区计划由当地县(市、区)委社会工作部出具;
3. 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书、获奖证书等。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(国家统招)、在校生的退役士兵,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信网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,在籍生入伍的还须提供学校保留学籍证明或入学通知书等有关材料;
4. 退役运动员须提供退役运动员文件或相关退役证明材料、获奖证书等;
5. 其他证明材料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 以上单位、个人及相应机构提供的证明必须真实有效,不能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。对提供虚假材料以及编造提供假证明的,一经查实,取消加分资格,并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第35号令)予以处理。
2. 各项加分可以累计,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。通过享受政策待遇,已被录用为公务员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(单位)工作人员、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报考本次“专门岗位”和面向特定人群的有限竞争岗位的,不再享受加分政策。
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6年4月23日
原文标题:关于南平市2026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加分有关事项的公告
文章来源:https://rsj.np.gov.cn/cms/html/npsrlzyhshbzj/2026-04-23/1787752692.html